
律师基本信息
沈启亮律师在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他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主要为宿迁,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沈启亮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基础。
擅长领域与案件数量
沈启亮律师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企业及高端客户私人法律顾问。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近年来,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猥亵罪,以及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及各类毒品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权犯罪。
执业理念与特点
沈启亮律师始终秉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以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视野,洞悉案件背后的深层逻辑,敢于在复杂案件中坚持己见,以缜密的思维梳理证据迷宫,用大胆的法律策略破局。
社会职务与身份
沈启亮律师在多个领域担任重要职务。他现担任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同时还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此外,他还是某大型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某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宿迁市某大型国企外部董事。这些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广泛认可,也为他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实务经验。
专业资质与荣誉
沈启亮律师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执业以来,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他先后荣获诸多荣誉。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高度肯定。
执业经验与典型案例
沈启亮律师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30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在众多案件中,部分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
在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沈启亮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了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建议将量刑调整为十年以下,法院也支持了这一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轻的判决。
他还是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的承办律师,以及全市第一个维护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承办律师,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某销售伪劣商品案中,沈启亮律师通过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
某故意伤害罪案在法院审判阶段,经沈律师辩护,相关人员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从而保留了公职,没有被开除。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中,沈启亮律师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通过精神能力鉴定,排除部分证据,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典型案例之“猥亵儿童”案
案件的审理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是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某X,男,19XX年出生,因涉嫌猥亵儿童罪,于2025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被害人陈XX,女,案发时13周岁,其诉讼代理人为徐X,江苏XX律师;被告人辩护人则是沈启亮律师。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春节期间,被害人陈XX在被告人胡某X家中留宿期间,胡某X利用多次独处机会,对被害人实施了摸胸、摸阴部、亲吻等猥亵行为,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沈启亮律师通过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胡某X,并出席法庭审理。庭审中,沈律师发表了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予以印证;分析了被害人陈述与关键证人(胡某X之女)证言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认为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强调刑事案件定罪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本案现有证据状况远未达到此法定标准,依法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然而,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未采纳沈启亮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害人陈XX的陈述稳定、自然,且其事后与母亲等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指控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尽管本案结果未如沈律师预期,但他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