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履历与教育背景
田百川律师在法律领域已深耕数年,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53xxxxxxxx342961,现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在教育方面,他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扎实的理论基础为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出色表现奠定了基石。
同时,田百川律师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一身份不仅体现了社会对他的认可,也意味着他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在法律事务中展现出更坚定的担当和更广阔的视野。
擅长领域介绍
田百川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了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在婚姻家事领域,案件往往涉及情感纠葛与财产分割的复杂问题,他凭借细腻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梳理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遗产纠纷中,他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的继承权益,确保遗产分配公平公正。
合同纠纷是民商事领域常见的问题,田百川律师善于分析合同条款,精准定位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或调解方案,尽力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劳动纠纷方面,他理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不同立场,从法律角度出发,平衡双方利益,解决矛盾纠纷。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辩护精神,始终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处理数量与能力体现
从业以来,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众多的案件处理经验使得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高超的办案技巧。在民事案件中,他具备强大的梳理复杂法律关系的能力,能够迅速精准地把握争议焦点。对于每一个案件,他都会深入研究,制定出最符合当事人利益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力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在刑事案件中,田百川律师更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个维度切入案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全面的分析能力,使得他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该案件由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并于2月19日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XX及其法定代理人、田百川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回溯案件源头,2023年7月18日凌晨,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相约在丽江市古城区西某某街道福某某路“如某某酒店”附近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其中,杨XX等人挑衅沈XX一方,导致冲突升级。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本次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经调解,罗XX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且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古城分局西某某派出所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同时指出,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与辩护策略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准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地位、量刑情节,依法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实现惩戒与挽救相结合的司法效果。田百川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
在此基础上,田百川律师明确了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罗XX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体现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田百川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罗XX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判处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既依法惩处了聚众斗殴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切实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这个案件中,田百川律师充分展现了其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为后续辩护工作找准了突破口;充分论证从轻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避免其长期羁押对人生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注重教育感化,不仅专注于辩护工作,还耐心向罗XX讲解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积极沟通其法定代理人,推动家庭与司法形成合力,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践行指定辩护职责,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守法治底线,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让被告人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温度,切实发挥了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权、维护司法公正、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彰显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田百川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