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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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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049人看过
导读: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核心业务涉及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其成功处理了多起相关案件,典型案例为代理潘X、王某诉简X、潘X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最终帮助原告获得赔偿。
四川凉山债权债务律师解正军: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胜诉

个人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为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以来,其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办公地点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解正军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尤其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债权债务案件占比较大,约为20%,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领域,他也具备突出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比约15%,并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案件基本情况

在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XX(原告潘X、王某亲属)在内的工人施工。同年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原告潘X为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为未成年人,二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潘X某,同时二人委托解正军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将简X、潘X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案件审理裁决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简X将拆旧建新工程以单价方式发包给潘X甲;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向潘X甲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同时,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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