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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凭专业巧解政策性房屋执行难题,维护买受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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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870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了杜海亮律师代理的一起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案外人甄某某、郝XX购买的房屋因被执行人债务被查封,杜律师梳理证据、援引法条,成功让法院支持案外人异议请求。此案例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维护了善意买受人合法权益。
律师凭专业巧解政策性房屋执行难题,维护买受人权益

一、专业律师的成长之路

杜海亮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他有着丰富的学习经历,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后又在浙江大学完成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业。2014年至2017年,他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加入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并于2022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多年来,他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在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行政协议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棘手案件的复杂情况

在实际办案中,杜海亮律师遇到过诸多复杂案件,其中一起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颇具代表性。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就宁波市某区某镇某村一套大龄青年解困房存在转让关系。2017年10月,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房屋总价61万元。甄某某、郝XX随后支付56万元购房款,对房屋装修后入住,并一直占有使用。2019年,二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然而,该房屋因政策规定需自结算之日起满5年方可过户,过户时间未到。2020年,潘XX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屋被查封。

三、律师的精准应对策略

杜海亮律师接受案外人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以此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在庭审中,杜律师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主张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非自身过错。

四、案件的积极意义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其异议请求。这起案件是为数不多执行异议成功的案例,明确了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善意买受人购买政策性限制过户房屋,满足查封前签约、合法占有、支付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条件,其权利可排除强制执行。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杜海亮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深耕专业领域,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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