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执业履历
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xxxxxxx143846。他从2019年开始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其执业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多专多能”的业务格局,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标志性案件成果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黄昊镔律师积累了诸多标志性案例。他曾深度参与十数起全国轰动的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全程把控案件审理流程,展现出对经济类刑事案件深入的研究与独到的见解。累计上百次为被职业打假人索赔的商户提供法律支持,成功维护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处理职业打假相关纠纷时,针对职业打假人主张的价款十倍赔偿诉求,他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有效的诉讼抗辩,最终法院判决仅支持退货退款,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赔偿,成功为当事人规避经济损失。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凭借卓越的企业法律服务能力,黄律师长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佛山铁路投资等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为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他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模式与法律风险点,对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各类合同纠纷处理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前瞻性、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剖析
在代理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主张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研判法律依据,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实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制定“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庭审中,他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提交相关证据佐证被告系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已在销售前明确告知原告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重点抗辩原告存在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情形,其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碰瓷式维权”,不应全额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原告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成功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
在代理抚养费纠纷案中,原告何XX、何XX(两未成年人)与被告何XX因抚养费支付产生纠纷,两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后,约定两原告抚养权归母亲,被告每月支付相应抚养费,并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相关费用,但被告自离婚后长期拖欠各类费用。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两原告提起诉讼,追讨拖欠费用及后续抚养费。他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离婚协议约定条款、各类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全程参与庭审程序。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确认了拖欠费用的核心金额,他清晰阐述两原告的合法诉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论证被告应按离婚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明确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与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令被告支付两原告拖欠的抚养费370000元、教育费192086.62元、医疗费2298.3元,合计近57万元,同时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切实保障了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坚守执业理念
黄昊镔律师始终坚守“为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宗旨,始终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服务效率,多次为委托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依法主张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可靠、优质的法律服务。他还兼任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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