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了由谁继承
若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有以下几种情况确定继承人。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遗产按协议归受遗赠人;若未签协议但有遗嘱,遗产按遗嘱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
若既无遗赠扶养协议也无遗嘱,则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此外,若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可适当分得遗产。
二、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了怎么办
当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均不存在时,若被继承人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且无受遗赠人,其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确认遗产归属前,需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由相关部门或组织依法对遗产进行清理和处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分遗产吗
在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么遗产由他们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法分得遗产。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此时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依法继承遗产。所以,通常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位不参与分遗产。
在探讨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了由谁继承这个问题时,除了已知情况,还有一些关联要点需了解。若存在代位继承人,他们可代替已经去世的继承人继承遗产。例如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能代位继承。另外,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受遗赠人可按遗嘱获得遗产。要是没有代位继承人且无遗嘱指定受遗赠人,该遗产可能会收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或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你对这些复杂的继承情况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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