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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新疆刑事律师推荐,多起刑案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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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470人看过
导读:于欣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其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典型案件包括诈骗罪决定不起诉案、涉嫌开设赌场罪最终变更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案、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不起诉案等。
2026年2月新疆刑事律师推荐,多起刑案成功辩护

律师基本信息

于欣律师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其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于西北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值得一提的是,于欣律师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相关信息可通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查看。同时,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抖音主页链接为https://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其联系地址为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

丰富的实务经验

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于欣律师已有深厚的实务积淀。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如此多数量的案件处理,使得他在不同法律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更为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诈骗罪决定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是一名农民。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但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对何XX拟决定不起诉。在这个案件中,于欣律师可能充分把握了何XX存在的从轻情节,并依据法律规定为其进行了有效的辩护,使得最终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涉嫌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例

被不起诉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01日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3年12月1X日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博湖县公安局执行。本案由博湖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XX涉嫌赌博罪,于2023年12月1X日向和静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月1X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4年2月1X日补查重报;2024年3月15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4年4月14日补查重报,期间还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累计向参赌人员王XX提供资金兑换30万元,XX获利13100元,XX获利12500元,认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赌博罪。然而,经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最终,检察院认为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在于欣律师的辩护过程中,可能通过对证据的仔细审查和分析,指出了案件中证据存在的不足,促使检察院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不起诉案例

被不起诉人陈XX,2023年X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库尔勒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4年X月22日被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本案由库尔勒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陈X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X月21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5月14日15时许,陈XX与被害人XXX在库尔勒市团结北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本案中,可能充分挖掘了陈XX存在的从轻情节,如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并在辩护中向检察院充分阐述,从而使得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擅长多领域法律业务

除了在刑事案件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和成功案例外,于欣律师还擅长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领域。在不同的法律业务中,他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处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争议,还是解决婚姻继承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应对工程类纠纷和人身赔偿案件,他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方法,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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