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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刑事辩护律师尹艳华:承办数百起刑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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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437人看过
导读: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起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主要服务群体为刑事涉案人员以及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以刑事案件为主。办理了如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赵某某电信诈骗案等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结果。
山东滨州刑事辩护律师尹艳华:承办数百起刑民案件

综合背景优势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有着深厚的知识储备。她为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xxx306。自2012年正式从业以来,在山东、滨州地区法律界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她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并且荣获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荣誉称号,担任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

刑事辩护成果

尹艳华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紧紧抓住37天取保关键节点,深入分析证据,直击证据矛盾之处。在侦查阶段,她会见当事人后出具法律意见,在公安提请批捕后申请不予批捕,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结果。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面对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她深入研究案件,提出赵某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变更罪名,让当事人获得缓刑。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力挽狂澜,经过不懈努力减少了罪名与刑期,打破了既定指控。此外,在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中,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再到审判机关判处缓刑,她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非常理想的结果。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她依法做无罪辩护,最终审查起诉机关做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的决定。

婚姻家事专长

尹艳华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婚姻家事法律事务中同样专业且温情。她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该领域。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既保持法律人的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还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典型案例剖析

在被告人刘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722.46万元,个人非法获利263.9886万元。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确定了精确化犯罪数额、明确从犯地位并争取最大程度从宽处罚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她指出审计报告及起诉书指控的吸收存款金额与非法获利金额存在计算不精确之处,如“复投”金额不应重复计算,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存款不应计入刘XX名下业绩等。对于价值35万元的XX车奖励,她提出该车系刘XX用个人债权冲抵,不应简单认定为违法所得。同时,她强调刘XX的从犯地位及罪轻情节,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刘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在詹X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中,2021年期间,詹X、刘X、刘X伟等人相互勾结,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0余万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行为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尹艳华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就行为定性向法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未采纳非法经营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量了各项量刑情节,如部分被告人构成自首、坦白,各被告人均系从犯,所有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退缴违法所得,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最终,各被告人均得到了相应的判决,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解权,为法院最终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对全体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奠定了基础。

在王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2022年以来,以胡某X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发运营十余款赌博平台,涉案赌资数额巨大。王X受团伙雇佣,负责服务器、数据库的维护及技术监管工作。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明确本案定性争议空间极小,果断放弃定性辩护,将工作重心放在量刑情节的梳理与论证上。她多次会见王X,核实案件细节,搜集证明其从犯地位的证据,积极与王X家属沟通,推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协助王X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庭审前,她与公诉机关充分交换意见,促使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可适用缓刑”;庭审过程中,她向法庭详细阐述王X的相关情节,结合其家庭情况论证适用缓刑的可行性与社会效果。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王X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业界和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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