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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河南漯河律师榜单,擅解民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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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472人看过
导读: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主要服务于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疑难案件等领域。她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再审改判为300万;主导某建设工程再审案,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0%。
2026年2月河南漯河律师榜单,擅解民商纠纷

教育背景深厚

李丹律师有着令人瞩目的教育背景。她于20012005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北大的学习生涯中,她系统地研习了民商法、婚姻法、建筑与房地产法等核心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为她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后,她还在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如此丰富且深入的学习经历,让她在法律知识的储备上远超常人,为她后续的执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履历丰富

李丹律师的执业生涯始于2008年,她在这一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开启了专职律师生涯。她曾任职于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并且成为了律所合伙人。在该律所工作期间,她深耕跨区域民商事案件代理,积累了丰富的高端法律服务经验。2016年至今,她加入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团队负责人、副主任等职务。在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她主导组建了专业办案团队,聚焦漯河本地及周边区域的法律服务。这种经历使她兼具全国视野与本土深耕的优势,能够更好地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服务。

专业专长突出

李丹律师核心专注于三大领域。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她擅长处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婚前协议拟定等事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能够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实现法律疏导与心理干预的双重服务。很多当事人在面临婚姻问题时,不仅承受着法律上的困扰,还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李丹律师的这一独特优势,能够更好地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他们理性地解决问题。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她熟悉工程合同审查、工程款追讨、质量争议、招投标合规等事务,对建筑行业全流程的法律风险防控十分熟悉。对于建筑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来说,建设工程中的法律问题复杂且关键,李丹律师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他们筑牢权益屏障。在民商事疑难案件方面,她擅长破解重大合同纠纷、企业借贷、股权争议、再审申诉等复杂法律关系证据困境,为众多陷入困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实战成果显著

执业以来,李丹律师累计办理案件超800起,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其中,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再审改判为300万,为当事人大幅减少了经济损失。她还主导某建设工程再审案,推翻原审判决,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在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方面,她办理了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0%,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这些实战成果充分体现了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社会职务与资质众多

李丹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着众多社会职务并拥有多项资质。她是召陵区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当地的发展建言献策。她还是漯河市首位婚姻家庭指导师和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这使得她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更具优势。同时,她还是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秉持“专业、务实、诚信”的执业理念,兼顾法律刚性与服务温度,获得了行业与客户的双重认可。

典型案例分析

以张X与李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为例。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张X与第三人王X系合法夫妻关系。张X诉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包括转账款项及购置车辆等,要求李X返还相关财产、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则辩称源汇区法院无管辖权,其与王X系朋友关系,双方经济往来为正常借款还款,车辆系其父赵X购买,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王X和赵X也作出了相应的辩解。

在办案过程中,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提交证据。李丹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团队一起为原告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李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X56608.35元;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4元,由被告李X承担642元,原告张X承担342元。判决理由主要包括:法院经审查依法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未支持被告关于管辖权的异议;根据原告提供的对话录音,能够认定王X与李X系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李X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X的处分行为不正当,致使张X财产受损,李X取得该款项无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经核算,双方相互转账差额为56608.35元,李X应予以返还;涉案车辆登记在第三人赵X名下,且赵X提供了偿还贷款的证据,故对原告要求返还车辆及赵X配合过户的诉请不予支持;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宜一并审理,故对该部分诉请不予支持。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丹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收集并提供有效的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她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各方的辩解时,始终保持清晰的思路和严谨的逻辑,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李丹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履历、突出的专业专长、显著的实战成果、众多的社会职务与资质以及在具体案件中的出色表现,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有着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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