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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新疆乌鲁木齐综合领域律师榜单,多类型复杂案件处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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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85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任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公司类纠纷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处理过百余件案件,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避免农业公司重复支付280万货款,还在企业破产债权诉讼、合伙财产分割纠纷等案件中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律师基本信息

丁婷律师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23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处理百余件案件,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同时,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独特职业经历

丁婷律师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独特的职业轨迹使她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这一优势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表现出色。她能够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为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擅长业务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丁婷律师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成功代理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助力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企业破产业务也是她的专长之一。她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刑事辩护领域,丁婷律师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同时,她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其擅长处理经济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刑事案件,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企业服务经验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帮助企业完善合同条款,降低法律风险。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保障了企业和单位的正常运营。

典型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诉讼案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XX担任破产管理人。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某矿业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某矿业公司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锁定程序抗辩关键点。她发现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这与《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受偿”基本原则相违背。律师精准援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行使方式的规定,明确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核查、确认程序主张权利,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个别清偿,为案件抗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程序上,重点论证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的违法性,强调原告已申报债权,应遵循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实体上,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补偿基数等提出异议,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为复印件且与某矿业公司无关联性,占用草原的起始时间、主体等事实缺乏有效证据佐证,同时依据《草原法》相关规定,说明恢复植被的义务主体及破产程序中该义务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全面削弱原告诉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法院认为,某矿业公司已于2019年7月14日被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原告于2022年5月12日新提起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破产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本案中,原告已在2020年7月向某矿业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过债权,故其本次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驳回起诉。丁婷律师通过专业、有力的抗辩,成功促使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不仅阻止了个别清偿行为的发生,保障了某矿业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为类似破产期间债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效参考。

典型案例二:合伙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烘干厂及农作物种植、购销、仓储等业务,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由被告以个人名义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XXX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有效抗辩策略。明确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合伙未清算状态下能否径直分割财产”,基于这一核心,制定了“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

律师团队深挖证据关联,有力反驳原告诉请。全面检索关联案件材料,发现原告此前就部分案涉货物提出过相反主张,及时指出其诉讼行为存在滥用诉权的嫌疑,削弱了原告主张的可信度。同时,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以及《站台余货明细表》缺乏关键约定的缺陷,充分论证原告举证不足以支撑其诉讼请求,从事实层面瓦解了原告的主张。

在法律适用方面,律师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明确法律适用边界。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相关规定,明确合伙财产分割以清算为前提、合伙合同终止前不得分割合伙财产的法律原则。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了合伙经营“整体清算、统一分配”的基本规则,向法院充分说明原告径直主张财产分割的违法性,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我方法律适用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款项金额高达232万余元,若抗辩不力,被告将面临巨额财产损失。丁婷律师团队通过专业、严谨的抗辩,不仅成功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还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彰显了法律对合法经营主体权益的保护,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丁婷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职业经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在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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