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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民商事及刑事律师丁婷:成功代理多起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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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45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领域。她成功代理百余件案件,如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使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在企业破产清算债权诉讼中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还驳回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的原告诉请,最大程度维护客户权益。

执业背景概述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拥有1650xxxxxxxx82969的执业证号,自2023年起在新疆乌鲁木齐开启执业生涯,现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有着独特的职业轨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使她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这种经历让她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优势显著,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她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

擅长领域介绍

丁婷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涵盖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也在其处理范围内。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企业破产和公司类纠纷领域,她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对于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公司类纠纷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典型民商案件处理

在“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一案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烘干厂及农作物种植、购销、仓储等业务,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将被告冉某某诉至法院,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由被告以个人名义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有效的抗辩策略。她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其提交的《站台余货明细表》仅载明货物“挂账冉某某名下”,未明确款项性质、分配方式及出货价,无法直接证明被告负有支付义务,结合另案询问笔录可知,该“挂账”行为系合伙内部对账方式,案涉货物实际为给被告的分红,而非待分配的合伙财产。同时,原告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其曾以某农业公司法代表人身份就部分货物起诉案外公司,主张该部分货物归公司所有,后败诉,现又以合伙合同纠纷为由主张分配,前后主张相互矛盾。并且,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根据另案生效判决查明事实,三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存在大量收支往来,至今未进行合伙清算,也未通过诉讼解决合伙合同纠纷。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婷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承担不当付款责任,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企业破产案件应对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一案中,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XX担任破产管理人。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某矿业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某矿业公司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锁定程序抗辩关键点。她发现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这与《企业破产法》确立的“公平受偿”基本原则相违背。她精准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核查、确认程序主张权利,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个别清偿。在抗辩过程中,她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程序上,重点论证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的违法性,强调原告已申报债权,应遵循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实体上,针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年限、草原等级、补偿基数等提出异议,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为复印件且与某矿业公司无关联性,占用草原的起始时间、主体等事实缺乏有效证据佐证,同时依据《草原法》相关规定,说明恢复植被的义务主体及破产程序中该义务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保障了某矿业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

综合服务成效显著

丁婷律师凭借其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为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在担任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她为客户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法律问题。在企业破产业务中,她熟悉破产全流程工作,能够高效处理复杂的破产案件。在刑事辩护方面,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力的辩护,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她成功代理的百余件案件,涵盖了民商事、刑事、企业破产等多个领域,充分展示了她全面的法律素养和卓越的办案能力,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在乌鲁木齐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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