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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兴仁婚内财产侵权案:律师精准出击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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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79人看过
导读:黔西南兴仁的汪育倩律师,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民商事领域。此次婚内财产侵权案中,她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助力委托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展现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黔西南兴仁婚内财产侵权案:律师精准出击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律师简介与执业背景

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于黔西南兴仁地区。她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200多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上有丰富经验,同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实践。

二、婚内财产侵权案件详情

委托人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2024年7月底,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拒绝返还,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390008元。

三、证据梳理与精准核实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微信聊天记录等。针对张女士主张的转账金额,律师仔细核对,发现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

四、法律依据与辩论焦点应对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汪育倩律师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支付大额款项属无权处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李女士主张无充分证据,不能免除返还义务。

五、案件沟通与庭审推进

案件审理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对被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强化己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六、案件结果与意义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原告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进行了合理分担。该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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