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不凡
吴静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她本科学历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之后还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学习经历,让她得以深入钻研民商法学领域,为日后在法律实务中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她不断进取学习新知识,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确保自己的专业素养始终在行业前沿。这一系列的学习过程,不仅丰富了她的法学知识储备,也培养了她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执业经验丰富
吴静从2015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在其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尤其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对婚姻纠纷中的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问题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同时,她在公司业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大量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业务。此外,她还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仲裁、争议解决以及公司与并购等法律事务,能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的经历,以及在法院系统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处理的经验,让她对法律实践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且,她还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了她的法律实战能力。
处理劳动纠纷
吴静曾代理过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为某物业公司成功应诉,法院最终驳回了超龄劳动者家属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案件中,某物业公司作为委托人成为被告,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该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该物业公司自事发当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目的是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至物业公司。原告方认为,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通过开会、通知体检、发送面试及录用短信等行为,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应与死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物业公司则辩称,其与保洁公司是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打卡要求等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并非直接的用工管理。死者是保洁公司员工,工资由保洁公司发放,且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律师专业制胜
在这起案件中,吴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定位案件核心,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成功向法庭阐释了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本质区别。通过梳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链条,清晰呈现了保洁人员仍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将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有效隔离。同时,她敏锐捕捉关键事实,着重论证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程序性前提问题,通过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确立了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一核心抗辩理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性。针对原告方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理由的主张,她准确援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阐明该情况仅影响劳务关系的性质认定,但并不反向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淆。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帮助委托人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工伤赔偿责任,也维护了物业服务行业普遍采用的合法业务外包模式,明确了发包方合理监督权的边界,为企业在合规框架下灵活用工、管控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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