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执业,现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他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还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等多重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案件背景
原告任X与被告广州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广东省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任X委托姚厅及另一位律师罗X作为诉讼代理人。2025年3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市场开拓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当天,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48000元。然而次日,原告因怀疑被骗向被告提出退费,但被告未予退费。
诉讼请求与法院判决
原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市场开拓合作协议》,被告退还原告48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认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鉴于合同具有较强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原告已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明确要求被告退费,且合同处于履行初期,原告未实际享受服务,被告也未到庭举证证明其存在实际损失,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请求。不过,综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对于原告诉请撤销双方签订的案涉合作协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广州XX公司向原告任X退还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律师作用与多领域执业
在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姚厅律师作为原告任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助力原告在合理范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了处理此类民商事合同纠纷,姚厅律师在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刑事案件中,他既帮助企业搜集证据控告员工职务侵占,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也为涉案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在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案件中,也多次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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