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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俞雯:处理房屋买卖等多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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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64人看过
导读:俞雯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她承办案件超300件,擅长房产、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曾为刘XX处理房屋买卖合同再审案,将违约金从54万降至5万;还帮张某某解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助力其成功收房。
南京房产合同纠纷律师俞雯:处理房屋买卖等多类案件

执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接触不同的法律实践场景。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2024年成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客户类型广泛,服务涵盖各类民商事诉讼当事人。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处理房屋买卖再审案

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反悔,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求。刘XX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再审中,俞雯律师指导刘XX收集2023年6月25日与卖方及中介的录音作为新证据,提出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违约金条款存在争议的主张。在法庭辩论中,围绕争议焦点依据《民法典》辩论,指出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虽认定刘XX违约,但将违约金从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近50万元经济损失

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支付147万元购房款后,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俞雯律师作为张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表见代理、疫情免责等展开辩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其他请求。法院认为XX公司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款,但疫情影响及原告付款不当,不支持违约金请求。俞雯律师成功助力张某某实现收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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