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子未过户还能重新要回来吗
离婚后房子未过户能否“重新要回”,关键取决于离婚时房屋归属是否已依法确定:
一、若离婚时已明确房屋归属(协议或判决)
1.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虽未过户,但协议合法有效(需无欺诈、胁迫情形),对双方具约束力。未过户不改变所有权约定,另一方无权单方反悔“要回”,守约方可起诉要求履行协议、配合过户(《民法典》第1076条、第509条)。
2.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确定房屋归一方,根据《民法典》第229条,物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转移,未过户不影响所有权归属,对方无权要回,除非通过再审程序推翻原裁判。
二、若离婚时未分割房屋
房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起诉要求分割(《民法典》第1089条),但此为“分割”而非“要回”。
建议
尽快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对方擅自处分(如抵押、出售)导致风险。若对方拒不配合过户,可凭离婚协议/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论:已确定归属的房屋,未过户不影响权利,对方无法随意“要回”;未分割的可起诉分割。
(字数:298)
二、离婚后房子赠于孩子怎么做
离婚后将房产赠与孩子需按以下法律流程操作:
一、确认权属与合意
若房产为离婚后一方个人财产,可单方决定赠与;若为双方共有,需双方书面同意(避免后续争议)。
二、签订赠与协议
需订立书面赠与合同,明确:
1.房产信息(位置、产权证号);
2.赠与人(离婚一方/双方)、受赠人(孩子,未成年由监护人代理);
3.是否附条件(如孩子成年后过户、不得擅自处分等)。
建议公证赠与协议:公证后非因法定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不得撤销,增强稳定性。
三、办理过户登记
未成年子女由监护人持以下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1.赠与协议(或公证文书);
2.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
3.房产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税费凭证(契税3%左右、印花税等,依当地政策)。
四、关键注意事项
1.监护人义务:处分未成年子女房产需为其利益(如教育、医疗),不得擅自出售;
2.不可撤销性:过户完成后房产归孩子所有,父母无权收回(除非法定撤销情形)。
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税费,确保操作合规。若有纠纷,可凭公证协议或生效文书维权。
三、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要什么证
离婚后将房子留给孩子,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若选择赠与,需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房产证、赠与合同等。办理时,双方携带这些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还可能要缴纳契税等费用。
若采用买卖方式,所需证件与赠与类似,还需买卖合同。双方要前往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之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完成过户,将房屋产权登记至孩子名下。
当探讨离婚后房子未过户还能重新要回来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一方想重新要回房子,可能涉及到违约问题。另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订立离婚协议的情形,法律上是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情况的判定较为复杂。如果您在离婚房产未过户及重新索要房产方面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如何收集有利证据、具体的法律程序怎么走等,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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