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人先后顺序规定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人可否不到场签字
遗产继承人在不同情形下能否不到场签字情况不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通常要求继承人亲自到场签字,若不能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放弃继承的,一般要在公证员面前签署放弃声明书;无法亲自到场的,也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
在诉讼继承中,继承人可以不到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但离婚案件等身份关系诉讼中当事人一般需亲自出庭不同,继承纠纷中继承人可依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亲自参与庭审。总之,继承事务中继承人不一定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可依具体情况通过合法委托等方式处理。
三、遗产继承人不配合签字怎么办
当遗产继承人不配合签字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继承人间能协商,可尝试沟通了解不签字原因,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若涉及遗嘱继承,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分割遗产,凭借生效判决书办理相关手续。若为法定继承,部分继承人不配合,其他继承人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遗产。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据此完成遗产分割及相关手续办理。
在了解遗产继承人先后顺序规定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存在多个同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要是你对遗产分配比例、特殊情况的继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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