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与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处罚方面,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恶意透支应先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二、信用卡诈骗5万以内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内的,若属于“数额较大”情形(一般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法院可从轻、减轻处罚。具体量刑需结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信用卡诈骗犯罪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犯罪减刑需符合《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指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包含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等。
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当了解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与处罚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信用卡诈骗所得财物的追缴问题,一旦犯罪成立,诈骗所得财物要依法追缴返还给被害人。还有,若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款,在量刑上会有怎样的考量。同时,犯罪行为的次数、金额累计等对立案和处罚也有着影响。如果您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担心涉及犯罪风险,或者已经有此类问题困扰却不知如何应对,别着急。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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