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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合同纠纷律师杨慧:成功处理房屋买卖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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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855人看过
导读:杨慧律师自2012年起开始执业,核心业务方向为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民事、刑事领域。她成功代理近千起民、刑事案件,还承办过宋XX与康XX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执业背景丰富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从2012年起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底合伙创设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她还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实践经验丰富。此外,她还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企业和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委托杨慧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2019年5月4日,宋XX与康XX公司签订《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宋XX依约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所购房屋虽已封顶,康XX公司却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经了解,该公司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年,与其宣传的70年期限不符,存在虚假宣传情况。

维护当事人权益

杨慧律师在案件中积极为宋XX争取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康XX公司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且在起诉后才取得,该协议应认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康XX公司应返还宋XX购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关于宋XX要求的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赔偿,因宋XX未能充分证明康XX公司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自身在签订协议时未尽到审查义务,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其他因素,判决康XX公司赔偿宋XX经济损失100,000元。最终,杨慧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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