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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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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287人看过
导读:法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像侮辱、诽谤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故意伤害案;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责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此类案件情节多较轻微、社会危害小。管辖法院一般为犯罪地基层法院,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适宜,也可由其管辖。
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些案件通常是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行为。在确定管辖法院时,一般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标准如何界定

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标准如下:

案件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地域管辖:通常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

自诉人需按上述标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

三、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怎样确定

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具体分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等。这类案件可公诉自诉,若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移送。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人需提供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等证据。

在了解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知晓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自诉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由于自诉人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如何有效收集和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另外,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也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若你对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方法、调解程序、和解与撤诉的具体规定等存在疑问,或者在实际遇到相关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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