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十天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
被采取强制措施三十天后是否能办理取保候审,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刑事诉讼法》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若符合法定条件,随时可申请。不过,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审查决定。例如,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不存在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社会危险性,获批可能性大;反之,若是严重暴力犯罪,且嫌疑人有再犯风险,获批难度高。所以三十天后能否办理,关键看是否契合法定条件及司法机关审查结果。
二、三十天后办理取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十天后办理取保是否符合规定需视具体情况。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而言,在侦查阶段,若被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在这30天内及之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都可申请,公检法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决定。所以三十天后办理取保若符合条件就是合法的。
三、三十天后办理取保在法律上有哪些依据
“三十天后办理取保”常指刑拘30天期满后申请取保候审,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该法第67条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取保候审。刑拘30天期满后,若案件侦查未结束,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可根据申请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当探讨三十天以后是否可以办理取保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存在一些相关联的拓展要点。比如三十天后申请取保成功的概率如何判断,这要综合案件具体情况、证据收集进展等方面考量。还有,即便三十天后成功办理取保,后续也需遵循一系列规定,像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等。若你对三十天以后办理取保的条件、概率及后续规定等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