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遗嘱以谁为准
遗嘱效力判断需区分不同情形。若父母各自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以本人最后订立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为准。法定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若父母共同订立遗嘱,内容不冲突按遗嘱执行;内容冲突且无法协商一致,若能区分各自财产处分部分,分别按最后有效遗嘱执行;若难以区分财产处分部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遗嘱效力,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由法院认定。总之,需依据遗嘱形式、订立时间、内容等综合判断以哪份遗嘱为准。
二、多份父母遗嘱效力认定以谁为准
多份父母遗嘱效力认定规则如下:若多份遗嘱内容无抵触,可同时有效。若内容抵触,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即不再以是否公证判断效力高低,而是以时间先后,最后订立的遗嘱反映遗嘱人最新意愿,其效力优先。
比如父母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后又立自书遗嘱且内容冲突,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不过需确保每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否则遗嘱可能无效。
三、多份父母遗嘱产生纠纷法律如何判定
多份父母遗嘱产生纠纷时,法律按以下规则判定:首先看遗嘱形式与效力。若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各形式遗嘱效力平等。
然后对比时间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比如父母先立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给老大,后又立代书遗嘱将该房产给老二,若无其他无效情形,以后一份遗嘱为准。
此外,还要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会被认定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当探讨父母遗嘱以谁为准时,除了确定哪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父母在立遗嘱后可能会改变想法,对遗嘱进行修改或撤销,这时候新遗嘱与旧遗嘱的效力判定就尤为重要。另外,遗嘱的执行也不容忽视,谁来执行遗嘱、如何确保遗嘱内容顺利实施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如果您在父母遗嘱的效力认定、变更撤销以及执行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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