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张律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二、典型案例: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持刀捅刺被害人陈XX致其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被警方抓获,经鉴定其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并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
三、核心辩护策略与庭审辩论
针对定罪,张律师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他紧扣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这两个关键法定从宽情节,向法庭明确提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观点。在庭审中,张律师围绕这些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发表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与多方进行多轮辩论。
四、案件结果与行业影响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于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虽未采纳张律师关于定罪的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此案件彰显了张耀午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严谨态度和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张律师在执业中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包括曾为唐山烧X店案等知名案件被告人辩护,还创造了多个无罪案例,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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