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仍提供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涉案资金包含吴X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还全额退赃4000元,并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此案由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项婷代理,她深耕湖北黄冈麻城地区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接手案件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项婷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让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同时,项婷建议苏X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以体现悔罪诚意。
庭审中,项婷重点论证苏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请求法庭对苏X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X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除了这起刑事案件,项婷律师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也颇有建树。比如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中,2021年10月,被告朱X将建房木工工程承包给原告万X,2023年3月31日结算后,被告出具欠条,载明下欠32500元。此后原告多次催款无果,于2025年8月22日诉至法院。被告经传唤未到庭。项婷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采信欠条,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及承担诉讼费。
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会被依法定罪处罚。大家要知法守法,莫要触碰法律红线。
案件结束后,苏X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分感激项婷律师帮他争取到缓刑,不用实际入狱服刑。万X也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对项婷律师的专业服务赞不绝口。相关的法律文书也被妥善保存,成为项婷律师执业生涯中的又一份成功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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