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的资质底蕴
霍新丹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现担任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2371,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0层。执业以来,他处理合同纠纷案件超30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50件,秉持“以法助人、以法服务、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
二、装修欠款案件详情
原告胡XX与被告赵XX系朋友关系,XXXX年双方口头协商,胡XX为赵XX指定的两套房屋提供装修服务,分别是北京市的101号房屋和102号房屋。双方确认工程核算细节,因朋友关系还给予八折优惠,最终确定总工程款。胡XX完成装修施工并交付房屋,102号房屋于XXXX年X月XX日完工交接,101号房屋于XXX年X月X日前完成交接,现两套房屋均已由住户搬入使用。赵XX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XXX元经胡XX多次催要仍未支付,胡XX委托霍新丹律师提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则辩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业主未与其结算,所以无法支付,但未提交任何证据。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口头装饰装修合同的合法性、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是否应支持、工程质量问题抗辩是否成立。
三、精心制定的维权策略
霍新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了“锁定合同效力、夯实履约事实、反驳质量抗辩”的核心维权策略。以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核算明细、被告付款记录及房屋已交付使用的事实为核心,证实合同合法有效和原告的履约情况。整理证据时,分别从合同关系、履约完成、欠款事实、利息主张四个方面构建证据链。对于被告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强调其未举证且房屋已交付使用,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
四、庭审胜诉与成果展现
庭审中,霍新丹律师围绕核心争议,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展开辩论。论证口头装饰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强调原告已完成装修并交付使用,被告已实际接收房屋且住户已入住,应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且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明确。而被告提出的质量抗辩无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原告主张的利息也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北京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霍新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赵XX支付原告胡XX装修工程款XXX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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