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尹艳华律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她还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深耕刑事辩护
执业以来,尹艳华律师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紧抓37天取保关键节点,仔细研究证据,直击证据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在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成功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
二审力挽狂澜
在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尹艳华律师展现出强大的辩护实力。一审判决后,她继续代理二审,深入分析案件,找出关键问题,力挽狂澜,减少罪名与刑期,用实力打破既定指控。还有开设赌场案主犯被认定为从犯获缓刑、崔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构罪不起诉”等案例,都体现了她对证据的极致钻研和对法律的绝对敬畏。
拓展婚姻家事
尹艳华律师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她既保持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面对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一方因刑事犯罪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刑人员抚养权纠纷、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型犯罪等,她能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司法实践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
处理婚姻纠纷
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尹艳华律师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代理多起刑案
在罗某某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案中,罗某在侦查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后公诉人以侵犯注册商标罪起诉,并建议有期徒刑五年。尹艳华律师依法提出本案证据不足的问题,后经两次延期,案件最终以侵犯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康某在前罪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公安发现康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前罪同罪名,不同案件事实的犯罪。尹艳华律师提出最轻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前罪合并执行缓刑。
助力罪轻判决
梁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梁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并出具四年有期徒刑量刑意见,尹艳华律师依法申请补充调取梁某某无罪、罪轻的证据,最终审判庭采纳辩护人意见,一审判处梁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到审判机关判处缓刑,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非常理想的结果。
辩护受贿案件
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作为监委侦察督办案件,尹艳华律师经过依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从轻判处。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尹艳华律师从证据出发最终争取到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结果。黄某某涉嫌诈骗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某某来本所委托,因黄某某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所以非常紧张。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阅卷,因当事人回到广西,律师阅卷后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案卷情况,并向某检出具了认为此案涉嫌帮信而非诈骗,如果涉嫌帮信,那么根据涉案金额40000元,非法获利4000元的并已退赃的现实情况来看,黄某某应做不起诉处理。通过反复沟通,某检接受律师辩护意见,案件退回公安补充证据,变更为帮信重新提交,目前黄某某已经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解决合同纠纷
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王XX、李X与被上诉人马XX、原审第三人刘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艳华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未向马XX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判决王XX、李X返还购车款及利息。二审中,尹艳华律师协助马XX提交证据,证明运到西宁的车车牌与王XX、李X所称不符。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马XX争取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