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婚姻可撤销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啥
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分割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这里的同居期间财产,指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劳动、经营或受赠等方式获得的财产。法院判决时,会考量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有无过错等因素。若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被撤销,比如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无过错,法院会倾向于多分给受胁迫方财产。此外,对于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等,不参与分割。
三、婚姻被撤销后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是啥
婚姻被撤销后,子女抚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同时,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当探讨我国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时,除了解答的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子女抚养问题也很重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要就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您对婚姻可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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