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究对方违约能赔偿哪些
追究对方违约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直接损失:违约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减少,如货物损坏、已支付的费用等。例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买方为处理该批货物额外支出的运输费、保管费等。间接损失:违约行为导致的可得利益损失。如因卖方未按时交货,买方错过销售旺季而损失的利润。不过,间接损失需具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合理预见该损失。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请求适当减少。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主张。
二、追究对方违约时精神损害赔偿能否主张
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因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过存在例外,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比如,婚庆公司弄丢婚礼录像带,因该违约行为侵害了客户人格利益并致严重精神痛苦,客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若违约行为未损害人格权或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通常不能主张;反之,则可以。
三、追究违约时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是否合法
追究违约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若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受损方选择违约责任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带来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不过违约责任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若选择侵权责任,在符合条件时,除物质损失赔偿,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所以,追究违约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但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请求权基础来维护权益。
在了解追究对方违约能赔偿哪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违约赔偿可能涉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过这需要有合理的计算依据和证据支持。同时,如果违约行为导致了精神损害,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也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条件较为严苛。另外,赔偿的数额也有一定限制,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是你对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程序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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