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为北京,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自202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
在专业领域方面,洪昊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以及合同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以他代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为例,能充分展现他在继承领域的专业能力。
这起案件是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法定继承纠纷,由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被继承人李XX是原、被告之母,其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而被告贾X3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洪昊律师接受原告贾X1的委托代理此案。在庭审中,他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此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对于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由于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这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此外,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终,法院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对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判决结果为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洪昊律师在继承纠纷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合理运用法律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体现了他在婚姻家庭与继承领域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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