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执业背景
黄明律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地区为南充。步入法律行业前,他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他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三师合一”知识体系。以“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
处理合同纠纷
在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原告,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被告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被告未足额支付,截至起诉前拖欠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黄明与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起诉,请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庭审应对策略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但对偿付能力和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黄明等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与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未明确“免除”违约责任,被告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同时考虑到法院可能酌情调整,诉讼策略核心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19,541元。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因《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变更且未重新明确标准,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此案件体现了黄明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精准把握核心、运用证据规则和合理预判裁判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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