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扎实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他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他,在刑事、民事等多个领域均有涉足,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造诣颇深,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案件介入起因
2021年11月17日,由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侦查终结的杨X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移送至检察院起诉。被不起诉人杨XX于2020年12月3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11月19日,被检察院取保候审。陈俊全律师受杨XX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该案件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但背后涉及复杂的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案件的处理增添了不少难度。
案件事实查明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9月13日晚20时许,居住在南宁市兴宁区的杨XX发现母亲黄xx和二嫂李xx与邻居、被害人王XX发生争吵,并且两人互相推搡。随后杨XX的姐姐来到现场,看到弟弟杨XX与被害人推搡,杨XX拿了一根木棍敲打被害人手臂,而杨XX则跑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回到现场将王XX头部、左前臂砍伤。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王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这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和冲突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人参与,给案件的定性和责任划分带来了挑战。
辩护成果显著
陈俊全律师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后,积极为杨XX进行辩护。他抓住杨XX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等关键要点。最终,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陈俊全律师成功为嫌疑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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