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逮捕期限包含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一般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出,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侦查羁押期限方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二、监视居住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和审查起诉期限规定如下: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该期限。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的案件,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三、监视居住与审查起诉期限超期咋办
监视居住与审查起诉期限超期,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
对于超期的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应及时解除,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若审查起诉超期,检察院应尽快作出决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提起公诉,不符合的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超期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在探讨逮捕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若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一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按法定程序还能再次延长。并且,如果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侦查羁押期限需重新计算。若您对逮捕期限与侦查羁押期限的延期条件、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其中细节,那就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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