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退还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定金退还法律条件分两种情况。一是收受定金方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卖方收定金后拒绝卖房,就得双倍返还买方定金。二是给付定金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无法履约,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定金应退还。这种情况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付定金方可要求退还定金。但若是给付定金方自己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三、定金无法退还时法律维权途径有哪些
当定金无法退还,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协商解决:与对方直接沟通,阐明定金应退还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争取和平达成退款协议。
调解: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投诉: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仲裁:若双方事前有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员作出裁决。
诉讼:收集好定金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起草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在了解定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若交易未达成,订金一般可退还,而定金通常不能随意退还。另外,定金数额也是有上限的,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定金在实际交易中的应用场景广泛,若你在定金的交付、退还、数额确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是遇到与定金相关的纠纷,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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