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陈兵兵律师。
2024年4月,一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被不起诉人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了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将其作为废品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于4月24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而这起案件的辩护律师,正是陈兵兵。
陈兵兵律师在介入案件后,并没有局限于案件事实本身,而是着眼于全局,展开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辩护工作。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并成功获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
在刑事政策的运用上,陈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他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
为了论证刘X符合不起诉的条件,陈兵兵律师在法律文书中着重指出,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最终,他成功说服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裁量权,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并非陈兵兵律师第一次展现出他的专业与担当。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八年的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不仅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还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
2018年,陈兵兵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
在执业实践中,陈兵兵律师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例如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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