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云南丽江婚姻家事与合同纠纷律师杨慧: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云南丽江婚姻家事与合同纠纷律师杨慧: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650人看过
导读:杨慧律师自2014年执业,服务于云南丽江,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0件,民事案件占比约80%。她曾代理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经历丰富

杨慧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其联系地址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执业期间,她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并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专注擅长领域

杨慧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腻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婚姻、继承纠纷;在刑事辩护中,她以严谨的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领域,她熟悉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环节,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她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代理典型案件

2020年,杨慧律师代理了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原告发现被告所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经原告多方交涉,被告未予理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慧律师与另一位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作为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积极为原告维权。被告辩称在签订协议时告知了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具有康养、医疗等服务附加值,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不应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该协议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181,907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杨慧律师在该案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