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分什么时候的财产

离婚分什么时候的财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211人看过
导读:离婚分割的财产一般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婚前个人财产通常不参与分割,除非有特殊约定;婚后双方书面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按约定处理。伤残补助金等特殊人身属性财产归个人。离婚分割财产的关键在于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离婚分什么时候的财产

一、离婚分什么时候的财产

离婚分割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婚前个人财产通常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处理。另外,涉及某些有特殊人身属性的财产,如伤残补助金等,一般也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总之,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关键在于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参与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及相关规定,离婚时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存款、投资收益等);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包括工伤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需书面明确指定,未指定则视为共同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残疾人辅助器具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物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上述财产性质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归原所有权人单独所有。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应参与分割

离婚时参与分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应参与分割: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在探讨离婚分什么时候的财产时,除了确定财产分割的时间范围,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与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离婚时需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时间界定、再次分割财产的条件,或是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