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买卖合同效力可从以下方面区分。首先,有效合同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正常的商业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且内容合法即有效。
无效合同则存在几种情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二、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该如何判定
判定买卖合同无效,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要情形如下:一是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不满八周岁未成年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三是内容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如买卖毒品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也无效,像以违背伦理道德为条件的交易合同。四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买卖双方勾结损害第三人债权。若合同存在上述情形,可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确认无效。
三、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后法律后果如何
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后,依据《民法典》规定,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买方已支付货款,卖方应返还;卖方已交付货物,买方也需返还。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卖方故意隐瞒货物重大瑕疵致合同无效,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若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当探讨如何区分买卖合同的效力时,除了判定合同本身效力状态外,也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思考。比如,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通常卖方需返还已收货款,买方要返还货物。若因买卖双方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过错方还可要求过错方赔偿经济损失。而且是否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也可能影响效力判定。若您对买卖合同的履行、无效处理等方面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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