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顺位何时会修改第一顺位
在我国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继承顺位不会轻易修改第一顺位。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情况下可能改变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
还有遗赠扶养协议,若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该协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被继承人的财产按协议处理,也可能影响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另外,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严重侵害被继承人权益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会被剥夺继承权,从而改变继承顺位。
二、继承顺位在哪些法定情形下修改第一顺位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下法定情形可改变继承顺位:
1.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或受遗赠人继承,此时按遗嘱或协议处理,不按法定继承顺位。
2.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行为,丧失继承权,不再参与继承。
3.第一顺位继承人主动书面表示放弃继承,该部分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三、法定哪些情形下可修改继承第一顺位
《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是配偶、子女、父母。以下情形可对继承第一顺位产生实质“修改”效果:一是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优先,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此时按其处理。二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会丧失继承权,无法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三是被收养人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生父母遗产,但并非法定第一顺序。
除了解答继承顺位何时会修改第一顺位,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时,像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其继承资格会被剥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改变了实际的继承顺位。另外,若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重新分配了遗产,也可能打破原本的第一顺位继承规则。如果您对这些继承顺位的特殊情况、遗嘱效力等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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