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执业以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为众多客户解决法律难题。
张耀午律师在校期间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系统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他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还有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等无罪案例。
二、成功辩护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张耀午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于X辩护。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持单刃尖刀捅刺陈XX致其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紧扣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向法庭明确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观点。
三、案件结果彰显专业与关怀
最终,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被告人于X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149.64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既体现了张耀午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法律的人文关怀。张耀午律师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面对未来更多复杂案件和挑战,他将继续坚守法律底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