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深的律师风采
在淮安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张居宽,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开始踏上执业之路,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拥有南京大学本科学历,专业知识扎实。从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自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这足以证明他在法律实务中的卓越能力。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
二、生命权纠纷案的缘起
张居宽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高超的业务能力,其中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尤为引人关注。该案件由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张居宽律师担任三原告的代理律师。三原告的亲属,也就是原告一的配偶、原告二及原告三的父亲,乘坐案外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案涉村道时,不幸车辆冲入河中,亲属溺水身亡。三原告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并且相关被告未尽到管理职责,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46592.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严谨的审理过程
法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依法组织了现场勘验,以核实案涉道路的相关情况。同时,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陈述内容,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展开了全面、深入的审理。
四、公正的判决结果
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被告XX县XX镇人民政府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同时,驳回了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7元,由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负担104.25元,被告XX县XX镇人民政府负担104.25元,三原告负担208.5元。这一判决结果既考虑到了三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对相关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合理界定。
张居宽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个案件中为三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再次展示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和担当。相信在未来,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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