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厚执业经验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其教育背景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学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及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处理蒙x寻衅滋事案< strong="">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公诉机关认为七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后果,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给出量刑建议。陈俊全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蒙X具有自首情节,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对方存在过错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其自首、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其他典型案例
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件。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等。这些案件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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