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刘苗,她是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160,服务地区为株洲,联系地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华晨国际西南侧约230米。她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并且担任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等职务。
刘苗律师秉持着“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展现她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不起诉人曹X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3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随后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认定,曹X在明知境外某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情况下,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于2023年10月采取钻越边境物理隔离设施的方式偷越出境,并滞留该地区,后因当地局势动荡于2023年11月初返回。
二、律师介入与辩护策略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刘苗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人及时介入。她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细致分析,认为侦查机关指控曹X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的关键事实存在多处疑点,证据链条薄弱,无法达到刑事诉讼法所要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刘苗律师没有纠缠于当事人出境行为的道德评价或主观动机,而是精准地将辩护焦点锁定在指控犯罪的“证据”层面,直指定罪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她就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重点围绕事实认定不清、核心证据缺失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三、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可了案件存在的疑点与证据不足问题,并因案件疑难复杂,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证据体系仍未能得到实质性补强。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经两次退补,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依然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曹X不起诉。
四、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刘苗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她通过专业审查证据体系,对全案证据进行条分缕析,系统性地梳理出事实链条的断裂处与证据之间的矛盾点,并以专业法律意见的形式向检察机关清晰呈现,为其审查判断提供了有力参考。她的意见促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本案的证据问题,依法行使退回补充侦查权。在补侦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刘苗律师坚守“疑罪从无”的辩护立场,坚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最终的不起诉决定,使当事人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消除了因刑事指控带来的名誉、职业与人身自由方面的重大风险,取得了最佳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刘苗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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