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专业根基
洪昊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服务地区为北京。他拥有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在法律行业历经多年沉淀,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此外,他还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团队成员具有多专业背景,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同时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处理上也经验颇丰。
二、建房受阻,纠纷突显
在北京市发生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原告周某某、杨某某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在施工过程中,邻居程XX、王某某以原告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面对这种情况,原告遂诉至北京市XX人民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专业代理,有效维权
洪昊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代理其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中,洪昊律师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有力地证明了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到了二审,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
四、胜诉判决,彰显实力
一、二审法院均认同洪昊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过对于原告主张修建22厘米高散水的请求,因必要性不足未获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体现了洪昊律师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上的深厚实力和卓越的法律应对能力,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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