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他就是陈晓伟。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多年来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足见其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他不仅在业内有着极高的声誉,还活跃在媒体视野中,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为行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的专业实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指控其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以及高价交易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配套费未征回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与检察官沟通后,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了精细化拆解。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多个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体系化辩护。从职责与权限方面,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法定职责;从政策与环境方面,强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从损失认定方面,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受贿罪中,认定放贷收息构成受贿,但采纳律师观点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然未能实现无罪辩护,但他的价值不可忽视。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辩护能力,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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