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以精湛的专业技艺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委托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陈军李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服务地区为六盘水,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2022年,他还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陈军李律师的专业风采。委托人AXX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贵州省六盘水市XX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由六盘水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AXX在X辖区自建房内,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非法从事液化气储存、经营、运输活动,使用抽气泵、蓄电池、电子秤、扳手等工具将大罐液化气瓶中的液化气分装至小罐中。2024年4月29日,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对该储存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液化石油气瓶16瓶,其中6个装有液化气。2024年6月5日,AX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6月1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公诉机关以危险作业罪对AXX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严谨而高效的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AXX,详细询问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核实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的具体细节、工具使用情况以及查处过程等关键事实。同时,他还了解了AXX的家庭情况、是否有前科劣迹等背景信息,全面掌握了案件的全貌。在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时,他细致入微地梳理证据,包括公诉机关提交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到案经过、诉讼文书材料等,重点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确认AXX存在自首、初犯等情节,且已因本案受到过行政处罚。
基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陈军李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他强调AXX具有自首情节,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突出AXX自愿认罪认罚,已签字具结,态度诚恳,符合从宽处理条件;提出AXX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本案已受到行政处罚,可酌情从轻;考虑到AXX家庭情况困难,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在庭审中,陈军李律师围绕辩护策略,清晰地呈现相关证据,详细阐述辩护意见,着重强调AXX的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他还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论证对AXX适用缓刑的可行性,认为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AXX的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鉴于陈军李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结合A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系初犯等情节,且其居住的社区矫正机关同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判决被告人AXX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相关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陈军李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陈军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委托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精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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