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辐射全国刑事业务,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拥有多重身份,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尤为突出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不仅活跃于实务界,还在媒体上频繁亮相,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并且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更能直观地了解他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指控涉及放贷收息和高价交易,滥用职权罪指控涉及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和不履行催缴职责,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他进行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不是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认定放贷收息构成受贿,但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最终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本案中,尽管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目标,但陈晓伟律师价值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而非“形式辩护”,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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