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执业生涯
2000年,周俊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726976,就职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在过去的25年里,他深耕法律领域,处理了近千件案件,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多个案件团队的负责人,涵盖刑事辩护、离婚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纠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
接手刑事辩护
2025年,周俊律师接手了一起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XX、余XX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文XX、王XX、周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俊律师担任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案件中,2011年1月至2021年10月,余XX、余XX为获取xxxx集团汽车配件采购订单,向集团下属多名备件经理行贿共计人民币2,100,911元。其中,被告人周XX在2011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xxxx集团下属宜昌XX公司备件经理期间,收取余XX、余XX给予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54,901元。
庭审彰显专业
2025年9月4日,案件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周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为被告人周XX进行辩护。他提出周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从轻、从宽处罚。他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被法院予以采纳。
案件圆满结果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余XX、余XX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文XX、王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周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周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责任感,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实践中的卓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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