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湖北周俊律师 成功辩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湖北周俊律师 成功辩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141人看过
导读:周俊律师自2000年起于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5年,办理近千件案件。他曾作为辩护人参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一起刑事案件,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被告人周XX进行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丰富执业履历

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自2000年开始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5年。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负责人等多个重要职务。在这25年里,他办理了近千件案件,丰富的执业经验让他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刑事辩护案例

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周俊律师担任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2011年4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周XX在某集团下属宜昌XX公司任职备件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售后备件采购的职务便利,帮助集团公司的配件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54,901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22年5月18日,周XX在集团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辩护过程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俊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周XX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他指出周X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从轻、从宽处罚。同时,结合案件中的各项证据,如银行流水、采购与返利核对情况表等,为周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他强调周XX在案发后的积极态度,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深刻认识。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X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周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周俊律师基于法定从轻情节所提出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周XX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周俊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