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劳动代理
邓泳怡律师自从业以来,便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案件的处理。2023年,她接受被上诉人曾XX委托,代理其与上诉人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唐XX劳动争议二审诉讼。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XX公司承建工地工作,9月13日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一审法院判决XX公司支付多项款项,XX公司不服上诉,涉及金额1011897元。邓泳怡律师接案后迅速投入工作。
聚焦争议焦点
此案件二审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上诉人XX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护理费错误,曾XX未提供护理医嘱且后期住院与工伤无关;二倍工资差额方面,认为双方非劳动关系,且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受伤,不应支付。邓泳怡律师结合《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针对护理费,以出院医嘱等资料论证曾XX生活不能自理及用人单位举证责任;针对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关系核心证据入手,明确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庭审有力辩护
庭审中,邓泳怡律师表现出色。她清晰回应上诉人全部上诉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对于护理费,她依据出院医嘱等病案资料,说明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且用人单位未举证已提供护理;对于二倍工资差额,她以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强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不因工伤免除。她全面阐释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逻辑严密、论证充分。
助力权益维护
最终,2023年12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泳怡律师成功为劳动者曾XX保住一审判决支持的全部核心权益,使其顺利获得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011897元的款项。在这起案件中,邓泳怡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出色的庭审表现,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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