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卓越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了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咸阳,此外还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多年来,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擅长合同纠纷
魏宪合律师在各类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便是典型案例。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另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而xx公司则坚持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这涉及到合同效力、款项支付等多方面的合同纠纷问题,魏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xx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办案过程严谨
在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权益,XXX司则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进行反驳。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然而,XXX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魏宪合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认真分析双方证据,严谨对待每一个环节,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案件胜诉结果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XXX司主张已支付的款项,仅部分被xx公司认可,其余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定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魏宪合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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